f5edb0d1.jpg  

報告報告!之前我的“一閃一閃亮晶晶”部落格是鎖上了右鍵功能,造成一些想存圖片的朋友很大的不便,實在很抱歉。

所以,今天我稍微整理了一些文章,並做出一些更動:


1)之前發的私密帖子,我已一一重新上鎖

即:只有我本人才看得到之前發佈的私密帖子內容。

希望之前看得到私密帖子的朋友,不要因為突然發現自己失去了閱覽私密帖子的權利,誤會我刪除了其好友資格,這絕對是誤會哦!我沒有這麼做啦~


2)請不要再用囁嚅與膽怯的語氣留言問我是否可以轉載我部落格的圖片/內容。每次看到朋友們用一副心驚膽戰的語氣徵求我的同意時,我就真的覺得我是一個惡名昭彰的女人(淚)。


簡單說,一般私密帖子的內容,我再次懇請大家絕對不要用任何方式轉載出去,謝謝~

至於其他公開發佈的帖子,只要我沒有註明:禁止轉載,其實都很歡迎大家自行決定要怎麼“對付”帖子裡的內容。

畢竟,這裡是一處公開的部落格,加上那些發佈的圖片一般也是從韓網轉載來的。原創者並不是我,所以我也沒有權利拒絕大家轉載的要求哦!

只是,若是一些視頻的截圖,請大家尊重截圖人所花上的時間與心意,不要把我放在截圖上的“watermark(或俗稱:水印)”(一般是:runningmoon/http://runningmoon.pixnet.net/blog)自行裁掉,當成是自己做的截圖。

這種做法是非常沒有禮貌的哦!


3)當然,雖然之前我的部落格是禁止了右鍵功能,但是只要是使用非internet explore閱覽器的朋友,單憑一些add on /extension,就可以輕易打開被鎖上的右鍵功能。

所以,鎖上右鍵其實並不是一種100%防止圖片被私下轉載的方法,反而會造成一些網絡新手想儲存圖片上面臨困擾。

同時,我也聽到太多沸沸揚揚的留言說我的部落格圖片都是從日網上“偷取”回來的。

其實,若說我是從韓網“偷取”圖片,我會拍著胸口直接承認。沒錯!我就是這樣做的啦!(舉手)。

畢竟朱智勳是韓國人,一般都是韓飯比較容易有機會拍攝他的照片。當然,當中也包括千里迢迢飛去與他會面的日飯。

而我所發佈的圖片,除了一些私密帖子是和朋友間私下分享之外,其他的圖片幾乎都是我自己一個一個從韓飯的部落格裡一帖、一帖搜索得來的。

天下沒有那麼容易就信手拈來的“好康”,當中所付出的時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除非我真的住在朱智勳家的隔壁,才可以坐在板凳上都可以獲得他的獨家照片~


4)至於說我從日網偷圖又不承認,這點要鄭重澄清一下:

沒錯,我是認識幾位日本朋友。但我們分享一些特別的資源時,一般都是我們幾人自己獨享啦~(毆)

我想說的是,在指責我“偷取”日網圖片卻反口不認的同時,是否可以請這些正義凜然的人,查一查日網發佈圖片的時間,再對比一下我發佈帖子的時間?

以我的習慣,我若轉載了日/韓網的資源,我都會在帖子註明來源/出處。

反倒是日飯一般都在帖子裡註明資源出處時,都只習慣性的加上一句:從海外借來的。


5)之前我從不把圖片放上水印,只是在聽到太多類似的指責留言時,我才開始在圖片上烙下一個印記,甚至在帖子上註明:edited by:runningmoon。

意思是:若有韓飯覺得我轉載了她們的圖片是一種不尊重的行為,她們可以知曉發帖人是我,而不是太后或者瑤。(大家應該都知道,我發的帖子一般都會一起發佈到太后和瑤的部落格)。

若要被韓飯指責,她們可以直接在我的部落格留言罵人也好,要求刪帖也罷~

這樣的責任,是必須由我承擔的。

誰叫我是小偷唄(攤手)

thief003.jpg  

結尾+重點:

1)右鍵功能開放啦~歡迎把公開帖子的圖片儲存起來!

2)密帖子的內容,一律照老規矩:禁止轉載!

3)公開帖子的內容,若無特別註明,請自行決定要怎麼處理帖子的內容~

4)勿把截圖上的截圖人watermark私下裁掉!

5)之前發佈的私密帖子,全部重新上鎖。沒有刪除好友資格的事發生哦!

6)對啦!我是從韓網偷圖的小偷,噓~請不要跟警察貝貝告發我啦~(淚)

 

給瑤和太后:暫且借你們的部落格幾天時間,把這帖子在你們家置頂一下,謝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ele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