꾸미기_maple

聲明:(那個..私人日記碎碎唸無法完全公開.日記我只公開給數位親密朋友閱覽,請體諒我們幾個女人的碎碎唸.智勳一些比較不方便公開的消息,則全體好友都有閱覽權限.)

謝謝絲絲夫人幫我們提出所有藏在我們心中的疑問

更謝謝智恩天成的以專業的角度詳細解剖和分析個中疑慮

把所有她的分析,辦案經驗以及大家的疑問都集中在這一帖裡.當然,也必須以智恩天成的時間上配合度才可以互相討論.

這純屬於我們在這裡的討論,並不能100%壟斷案件真正的後續發展,請大家明白這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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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s by-絲絲,睡飽了,yanicole,:

Answer by-智恩天成

智恩天成我想請教妳幾個專業的問題!


1. 小朱這樣自白後警察可以不起訴嗎?

A:處分起訴--處分不起訴或處分緩起訴都是檢察官的權利跟警察無關.


2. 如果他們有很有power的律師,那麼現在會是怎樣的狀況?

A:偵查階段就可以向檢察官要求認罪協商,跟檢察官達成協議後就能獲得緩起訴.
本件不知道有沒有開過偵查庭,理論上應該會開.
所以朱同學有可能沒請律師陪同去開偵查庭,不知道可以未向檢察官請求認罪協商.
也有可能雖然請求認罪協商但是被拒絕 .
因為是否可以認罪協商是各國司法行政政策,對某些犯罪原則上不同意認罪協商
JJ不知道韓國的吸毒罪可不可以認罪協商,因為台灣第一次吸毒不會被起訴是直接送勒戒.


3. 法庭上可以推翻自己在警局的自白嗎?

A:推翻自白是不智滴.現在看起來是以素行良好.未上癮.

無再犯之虞及願服社會勞動或願繳納公益捐,來爭取緩刑較為明智可行


4. 有一種說法是"緩起訴",意思是不起訴了,還是隨時又可被起訴?

A:緩起訴跟緩刑一樣都不用服刑.但是緩起訴的效果相對輕微很多.
萬一緩起訴處分被撤銷只是再起訴而已,萬一緩刑被撤銷是要服刑滴

5. 小豬會不會被判刑?

A:小豬自己承認吸毒又與HY供述相符,一定會被判刑.但是如果有判緩刑,就可以不用服刑.

緩刑滴附帶條件有勞動服務,台灣的話還有公益捐.

6.不過依妳看法是他沒被收押...所以不是很危險?

沒被收押當然是好事,如果連交保都不用而直接飭回.那更好囉.表示檢警都覺得不會再犯嘛(不會是因為這樣而不請律師的吧)


7.如果他真被判刑...但緩刑不用被關...跟判了刑被關有何差別?緩刑算有犯罪嗎?有前科嗎?

A:緩刑是會宣告一定期間,緩刑期滿未犯罪時,原來宣告的有期徒刑就失效了.前科紀錄也會消失.
不過在台灣好像一樣拿不到良民證(不確定)


8.我覺得很奇怪...我們台灣一堆人吸毒都不會被起訴...但為何他會被起訴?

A:台灣的立法是認為吸毒是病態,送去強制勒戒就好了.不需要把人關進監獄.第2次被抓到才可能被起訴.
其實監獄是犯罪進修班,龍蛇雜處,活著走出監獄的人常常反而變成真正的罪犯

9.國情不同, 每個地方有自己的法律. 據我自己理解, 很多地方法律會仿傚美國和英國的法律. 以朱的事件, 如果發生在香港......當天問話, 如果完全沒涉及犯毒, 還是去年的事, 又沒有實則証據, 可能被警察罵兩句也可以走了, 因為朱真是協助調查.

A:韓國.台灣跟日本都是大陸法系國家.師承德國法制,台灣跟日本最近吸收美式刑事訴訟制度精神.
台灣是法庭交互詰問制,日本是陪審團制,香港跟英國.美國則都是海洋法系.所以韓國法制估計跟台灣或日本差不多.
如果想知道韓國相關法令,韓國國會有英文網站,可以上去查看看.


另外警方對線民或是檢警對汙點證人當然待遇不同.不過朱同學既不是線民也不是汙點證人.反而好像是被hy供出來才被請去協助調查滴.犯罪偵查技巧中有一條,
警方對毒品案件時常會叫被告供出同夥.上游等,以換取較好的處遇.
或許hy是這樣才會供出朱同學來.


檢察官起訴,表示結案及全案移送法院審理.也代表警方偵查在起訴之前早已結束.
這件案子最終竟然只有3名被告,實在是匪夷所思,讓jj對韓國社會再一次驚訝.....

(火真的很大!!擺明是把朱智勳當替死鬼!!)

10."犯罪偵查技巧中有一條,警方對毒品案件時常會叫被告供出同夥.上游等,以換取較好的處遇",而豬明顯地既不是販毒者, 也不是長期吸毒者, 還是豬有向他買嗎?若以犯罪心理來看, HY供出豬的原由何在?

A:jj以職業經驗猜測(不一定是正解但是應該差不了很多),

hy之所以會供出由他提供毒品讓朱同學在他家吸毒,
如果不是生性誠實天真爛漫,應該就是阻擋不了警方的偵訊壓力,或者是希望警方相信他的陳述.
最壞的情況是hy拿來跟警方做某種交換條件,比如阻止偵查方向朝hy不希望的方向發展,
也就是隱匿hy不希望曝光的特定涉案人.

11.豬在警方偵查時, 供認自己去年4月大醉下做的事, 一般在大醉下是不太記得自己做過什麼, 可見是有人事後告訴他的, 但是否為真,有待確認, 不過以豬的家庭教養來看, 他一定後悔的要死,才會記到今年; 但這大醉下的回憶, 警方可以當作筆錄供詞嗎, 真的是有效的嗎?

A:如果是故意喝醉酒所為之犯罪行為一樣會成立犯罪,還有派對的主要目的如果是吸毒而非喝酒,
也一樣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如果朱同學是說自己有去派對,喝得很醉不記得有沒有用,
那就不算自白而必須調查清楚
但如果朱同學說因為喝醉了所以有用,表示當時尚未不省人事.
也就是自白吸食毒品


12.K國檢方雖然權限很大, 但只以朱同學去年的醉酒自白供詞來起訴他,要服眾很難自圓其說, 是否另有其他有力證據呢? 還是K國法律在毒品防制上特別嚴格?

A:所有民主國家都不會單單以被告的自白判罪科刑,

被告自白必需有補強證據存在,證明自白的真實性
但是hy的陳述就已經是補強證據了


13.從張子研事件被國會議員聯名重起調查來看, 可見有"有力人士"在運作, 從議員那裡對K國檢警施壓,與豬的案子間會不會有排擠效應?也就是檢警都去辦被施壓的大案,反而豬這案子草草結案.

A:每個國家的檢察官都不會對毒品案件草草結案.
大陸法系國家檢察機關,常常設有專責檢察官辦毒品案件.
反而是自殺案件只要死者家屬沒意見,檢察官就發死亡證明發還屍體.
但是檢察官又不是第一線,警方才是第一線
警方把相關證據藏起來或對相關線索視而不見
檢察官根本不知道又要怎麼調查

PS:jj說一句不中聽的話,大家聽了別生氣.
沒有擴大偵查固然是不公不義,但是擴大偵查的結果其實會變成超大案件
超大案件裡的涉案人通常不容易取得輕判喔

JJ確實覺得既然已經起訴,就不要以選擇性辦案作為辯護主軸
話說有一次JJ希望為被告爭取緩刑,請被告去蒐集自己參加公益活動滴感謝狀
結果總共去找了46張公益團體滴感謝狀,
法官對這類文件都蠻能接受滴,因為熱心參加公益活動滴人是難能可貴滴,
怎麼捨得關他捏
豬同學本來就是一枚大善人,請豬同學好好找個聰明滴律師
到法院演一齣法官喜歡看滴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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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恩天成的補充:

我常常教育當事人,到了法院是要說法官聽得進去的話.
必須知道說什麼話會有什麼效果,如果只是一味說自己認為的真話.
後果難以逆料.尤其有時候當事人自己感知的不見得就是真相.
如果不先行過濾,可能會變成替死鬼.
所以律師的作用就是協助當事人知道該怎麼陳述.
因此JJ一直很怨餘白,該公司根本沒有保護旗下藝人的能力

話說有一次JJ與檢察官協商認罪,結果檢察官開出新台幣5000萬元公益捐的價碼.
JJ聽了下巴都快掉下來,心想這豈非是全台灣最貴的公益捐.
你叫當事人去哪裡籌錢.與其這樣不如乾脆入獄服刑算了
JJ不得已只好跟法官及檢察官再繼續盧囉.更是想盡辦法把被告的善行紀錄都搬出來.
結果還好.....所以如果可以繳納公益捐當然最好
但是金額還是得在朱同學負擔得起的額度內,總之朱同學先請個好律師吧!

韓國警察沒有申請羈押,檢察官也認為沒有羈押的必要.
新聞記者去採訪檢察官時,好像也沒說有被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表示朱同學犯罪情節很輕微,也就是說將來被宣告緩刑的機會是存在滴
本件訴訟其實大有可為.

這件案子理論上應該有開偵查庭,開完偵查庭才起訴滴.如果沒開偵查庭,朱同學的律師也會要求檢察官開偵查庭.
除非朱同學根本還沒請律師,或是朱同學的律師是準備在起訴後才現身滴.
其實韓國的階級意識雖然還很重,但是一般當事人再怎麼沒靠山,起碼也會找個好律師當靠山吧.
那律師自然會出面請求檢察官開偵查庭囉


所以JJ是猜測朱同學的律師可能還沒出現
日本人的民族性常常會認罪後不聘請律師,任憑法院處裡.法院就重罪再依法指定公設辯護人幫忙辯護.
不過JJ也很狐疑本件如果有開過偵查庭,那些噬血的媒體怎麼會錯過捏

保密功夫做那麼好?


PS:被告被收押過以後想要無罪,其實是很困難滴.無罪機率小於10萬分之1.
被告被收押後還想要求得緩刑,那等下輩子吧

23/5智恩天成的補充

大陸法系國家法院對被告已經認罪的案子通常優先開庭,
而且很快就結案喔.
況且韓國刑事訴訟向來不太尊重被告辯護權,
講求速審速結
.


PS:

--刑事訴訟制度有認罪協商制度,以認罪從輕否認從重為原則,台灣現在就採美式刑事訴訟制度

--緩刑是取決於法官的自由裁量,以韓國的司法風氣如此這般,真的要不惜鉅資找個能幹的律師.

--朱同學沒有被緩起訴,再一次證明他真的沒有去找門路.餘白也沒有去找門路

來自卡蘿21/5的補充:

這個案子並不是只起訴三個人,還有一位全姓,那位是交付毒品大宗資金給尹姓去走私毒品的...
但這個案子除了那三位尹姓、全姓、HY是直接有購買或是直接走私毒品者,

阿呆是唯一一個因吸食毒品被起訴的....
之前原本警方在4月末時公布的消息,是說去年3月那次阿呆跟HY在夜店喝酒後,半夜三點回到HY家,連同兩位普通人,共4人,在HY家涉嫌喝酒後吸食毒品;

4月中旬詳細時間沒有公布,只公布那次是只有尹姓、HY跟阿呆3人在場,詳情還在調查...
但這次那兩位原本跟阿呆一起不拘束立案的普通人,這次都沒遭到起訴,

而3月那次吸食事件也消失了...
是說3月連時間是半夜3點都調查這麼仔細,結果沒起訴???
也許那兩位普通人並沒有承認吸食,加上檢驗報告是陰性,所以沒辦法起訴吧?
至於4月...看到是那兩位主嫌在場,我想不用懷疑是不會有人幫阿呆說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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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說:

越詳細解讀智恩天成的解剖,對餘白就越怨恨.........唉.除了怨恨餘白,也真的很想揍阿呆...
一個笨一個呆又沒勢力沒腦袋,冒冒然就直接衝上去,完全沒有深思熟慮.
現在雖然陷入僵局,還是有可以補救的地步.拜託!這對雙寶醒一醒嘿!!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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